剛上市不久的海洋王被人舉報稱,其全資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在荊州兩個項目投標過程中存在造假圍標。11月10日晚間,海洋王發(fā)布澄清公告稱“未收到”調查通知。
近日,有報道發(fā)布題為《海洋王照明子公司涉嫌違法被查內幕真相大揭秘》的文章,報道稱在海洋王招股期間,海洋王全資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在今年年初荊州市文化體育中心和奧林匹克體育中心體育場改造項目中體育運動照明的招標活動中的行為存有違法違規(guī)的嫌疑,海洋王未在招股書中明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guī)定。
按照該媒體的說法,荊州市體育中心總投資5.7億元,項目的總包方為中建三局第二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荊州市奧林匹克體育中心體育場改造項目工程總投資1.07億元,工程總包方為重慶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這兩個項目的投資方同為荊州市政府投資工程建設管理中心。
2014年1月14日,中建三局二公司舉行了體育中心體育照明項目的邀標,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杰威特建筑裝飾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維蒙特工業(yè)(中國)有限公司、湖北易瓦特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展豪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yè)參與競標。其中,北京市杰威特建筑裝飾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代理的是“飛利浦”品牌,湖北易瓦特科技有限公司代理“索恩”品牌,維蒙特工業(yè)(中國)有限公司代理“GE”品牌,,浙江展豪科技有限公司代理“亞明”品牌,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為體育局推薦公司,產品品牌為“海洋王”。最終以5591556元的最低價中標。
向該媒體舉報的人士稱,“飛利浦”、“索恩”、“GE”等公司根本就沒有給上述參加邀標的公司在此項目上授權過,而維蒙特工業(yè)(中國)有限公司也沒有參加過荊州市體育中心體育照明項目的邀標。“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大肆偽造國際知名品牌荷蘭‘飛利浦’、英國‘索恩’、美國‘GE’和國內品牌上海‘亞明’的制造商授權文件進行圍標,而且竟然假冒維蒙特工業(yè)(中國)有限公司的名義參加投標。”
舉報人表示,在今年1月份體育中心體育照明項目邀標中,便覺得其中有問題,并針對其中的疑點向相關單位反映,結果不了了之。但隨后在3月份體育館項目中再次出現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串通相關人士私設門檻一事,并引出后續(xù)用索恩照明設備替代拼裝的燈具一事。對此,舉報人在今年3月16日、4月8日連續(xù)2次舉報。至6月25日,舉報人再次就招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向湖北省紀委進行實名舉報,湖北省紀委工作人員也于2014年7月16日電話回復舉報人,稱相關舉報材料已經轉交荊州市紀委處理。
該舉報人稱,9月份到荊州市紀委詢問處理結果時發(fā)現,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荊州項目負責人承認在荊州市體育中心照明項目的邀標中存在私刻公章、偽造授權進行圍標的行為,并承認在運作荊州市奧林匹克體育中心體育場改造項目過程中,為了阻止其他競爭對手,在競爭性談判公告中設置只有生產廠家、注冊資金1000萬元以上方可參加投標的條款,但由于其他原因,自己公司并沒有中標,請求政府寬大處理。同時,還有一份荊州市紀委就舉報人舉報情況的初步調查報告,報告中提到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私刻公章進行圍標的問題將交由荊州市工商部門調查處理。由于案件尚未調查結束,因此調查處理結果沒有公布。
對上述情況,海洋王做了兩點澄清。
首先,公司稱截至目前未收到荊州市紀委和荊州市工商部門關于調查荊州市文化體育中心和奧林匹克體育中心體育場改造項目中體育運動照明的招標活動的函件或通知,亦未接待過荊州市紀委和荊州市工商部門到公司調查照明工程公司參與相關招標活動的情況。
其次,在2014年1月的荊州市文化體育中心的招標活動中,照明工程公司中標,于7月份完成照明設備的安裝工作并驗收合格,8月投入使用;在2014年3月的荊州市奧林匹克體育中心體育場改造項目的招標活動中,照明工程公司未中標。